本來,大概很久前的本來啦~~
對於有離職的心的同事,我照慣例一定慰留。
後來,陸續有前輩教會我幾件事。
當時只道是尋常,
後來發現果然都是前輩的智慧。
這幾件事大概:
1. 一個人如果不適任、換到這個公司的其他部門也不會適任。
2. 已經有去意的同事,你留得住人留不住心。
3. 職場本就是來來去去,哪有永遠的同事。
所以基本上到後來,我通常都不會刻意挽留。
除非啦這人真的很棒,是我失去他覺得會活不下去......
但這種人是沒有出現過啦。
至於不適任的同事,我也常會婦人之仁,
我總認為一定是我們教得不夠,或是溝通不足,
應該可以再改善、再改善。
即便HR告訴我,我常回覆他們再看看
"不教而殺謂之虐"我記得我這樣跟HR說。
好幾年吧,到我一次、兩次、三次.....的心累後,
終於不處理解有些同事就是
你不處理他就是虐自己.....我才果決一點。
好馬不一定不吃回頭草的~
但主動想吃回頭草的,我的經驗都不是好馬。
說吧你當初為什麼走呢? 現在又為什麼回來?
最近有個離職兩個月的同事希望能回來。
當時他上工三天,就提出他覺得自己可能hold不住,
他學不來,他覺得這個超乎他的能力,所以希望求去。
三天嘛! 我們真的OK, 也是深深的祝福,
即使聽說他是因為前一份工作的上級向他招手讓他回頭。
既然覺得那份工作還是比較游刃有餘或說比較心嚮往之。
那就是該去啊。
可是他去了沒兩天後悔了。小道消息說是原先的上級
畫的大餅並沒有成真、或說止不了饑。
他思考了一個多月,找了個月黑風高的作案良機....不是!
是風和日麗的良辰吉時,他找了一個同事詢問可否回來。
我沒有同意。
沒有同意的原因呢,其一你一個30歲的年輕人當然不是第一天
踏入職場進入社會,換過幾份工作的你,應有思考過後再決定的能力。
面試時我也清楚告知我們的工作內容,
你卻試了兩三天後覺得自己不行。我覺得你報到前沒有想清楚。
一份工作沒個幾個月真能有充分而且具體的了解嗎?
我又不是詐騙集團你幹兩三天發現苗頭不對快逃跑。
正當的工作,幹兩三天---其中一天半都在讀資料,
另外一天半是我的工作說明。
然後你說你幹不了? 是讀資料太枯燥還是我的說明太無聊?
不考慮認真理解這份工作就要離開,
以前的上級跟你招手你就想回去--不考慮之前離職的原因可能仍舊存在。
那我認為你作離職決定前沒有想清楚。
(好啦也可能以前的主管很有說服力)
等到回去了、發現被騙了、又躊躇了一個月,
才跑來問同事。
那這一個月你幹嘛去了?
找別的工作嗎? 也都去幹了兩三天發現不適合嗎?
或是就休息了一個月呢?
不管哪一個,我都認為你的態度可能跟我的價值觀相悖。
那麼我們以後可能很難共事愉快。
你的直屬長官是我,部門主管也是我,
你先去問了同事,還跟同事說"如果你不在我也不想回去"
然後再來問我。你是把我們公司當什麼? 把妹聖地還是最後的選擇?
退而求其次的其次、還是沒魚蝦也好的蝦?
我問起想回來的理由,你依然沒有說明為什麼當時
不行、兩個月後你哪裡變強了可以作得好這份工作,
只強調之前的主管騙了你。
這樣的邏輯我沒辦法同意欸,抓不到重點又沒有同事分寸,
說話敘事鬆散不嚴謹。
所以,我沒有辦法。對於那些相處不到兩個月的同事,
想離職就走吧,不要回頭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